MRTIA

不把孩子當朋友

問:「你生孩子的時候,徵求過他的同意嗎?」

答:

我生孩子的時候,孩子還不存在。徵求一個尚不存在的人的同意,邏輯上不成立。所以這問題也不成立。答應我,接下來的這下半輩子,別再提這弱智問題。

其次,孩子在十八歲之前,父母是監護人,父母有權做決定。當初生孩子,老婆是同意的。她的同意就是准生證。

說:「孩子不欠你的。」

答:

管教小孩,不是因為覺得他們欠我什麼。是愛他們,希望他們以後好。我有很多錢,不需要他們欠債還錢式給我養老,只是希望他們好。最好也很多錢,很多愛。

你愛小孩,就忍不住管教,好好吃奶別吃大便,好好走路別被車撞。父母對子女的管教,是不求回報的愛,是甘願一時被孩子討厭的責無旁貸。

聖經講「凡所愛的,必責備管教」,中國人也說:「子不教,父之過」。

父親必須擔當教育子女的責任。

在美國,我見過不少留守兒童,有錢,但沒父親管教。父親在中國賺錢,子女在美國鬼混,這些孩子……廢了。

如果你打算生小孩卻不打算管教,對小孩的成長沒有任何預期,只管生、不管養,我覺得你巧妙躲閃掉了本該擔起的做父母的責任。

說:「把孩子當朋友。」

答:

孩子想從早到晚看電視,做父親的,必須做敵人,告訴他不行。

孩子不想吃飯,不想睡覺,不想上學,做朋友的話,就該順著他,廢就廢了吧。

小孩太可憐,人家有爹有媽,自己只有兩位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