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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情的陷阱

有一個很成功的演說家(Tony Robbins),年輕的時候在南加州做搬運工。

和普通搬運工不同的是,他每次幫有錢人搬家,就和屋主搭話,問對方是怎麼這麼有錢的。他不是隨便問問,而是一直問到對方煩。

多數搬運工不是這樣的,他們通常都一聲不吭,只關心今天能拿到多少小費。

後來,有一個房主告訴他,說自己是聽了某演講會而開竅,然後就積累了大量財富。於是,他也花了(當時對他來說的)很多錢,買一張票,也去聽了那最終改變他人生的演講會。

很多人是不屑於向富人請教的,因為如果你接受的是大眾教育,就會更傾向於去同情窮人,而明裡暗裡地仇視富人。

如果,一個大學生,因為工作無著,去幫別人搬家。他首先會同情和他一起搬家的人,啊,哀民生之多艱!啊,貧窮的人有福了,因為神的國是我們的!

人在同情他人的過程中,難免會生出一種自怨自艾的情緒,覺得自己也很慘,真希望別人能知道他有多可憐,也給他一點同情。

同情和被同情是一體兩面的。一個非常同情弱者的人,會非常渴望作為弱者而被他人同情。基督教出現後,把這種同情標榜成最天經地義的情感,實際上,卻造出大量享受自己被同情、被關注的弱者。

之前分享過一個故事,現在可以再說一下:有兩個做自媒體的人,移民到美國生活後,一個全職採訪無家可歸者、(自稱的)政治被迫害者、被社交媒體騙來沒日沒夜打黑工卻依然身無分文的年輕小夥,一個全職採訪硅谷年輕華人工程師、白手起家創業但通過打拼遠超本土美國公司的新移民創業家……起點幾乎都是一樣的,但五年以後,這兩位采訪者,他們自己的生活狀況和經濟狀況,誰更好?你猜。

基督教之前的希臘羅馬時代,生命力體現在自我磨礪、強大和征服,而到了中世紀,軟弱、順服和同情成為最大的道德光環,生命力明顯下滑。

過多同情的發動,會促使你把注意力從本該學習的強者,移到值得你去釋放同情的弱者。但你從後者身上,只能獲得一種居高臨下的優越感,並不能學到什麼。

而且稍有不慎,你就想要成為那個被同情的人。在這個大善人滿天飛的世界,怎樣才能獲得別人的關注?就是成為弱者,成為別人同情的對象。

倘若本來就是弱者,那就更輕鬆了,只需要躺著就可以了。展現自己的軟弱,享受臆想中的來自全宇宙的同情和悲憫。

在自己還是弱者的時候,盡量避免和弱者共情,而應該向強者學習。因為稍有不慎,自身難保的同情者,會抑制不住被關注、被同情的誘惑,躺到弱者中,一起呼籲同情。

等到自身強大、真有了實力,再同情、憐憫、布施,才不失為一種高貴。